其他

荣耀之战——“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017-04-26 贝壳双创青年

4

26


全职动漫都出了,你的荣耀在哪里?


在时间浑浑噩噩地流逝中,我们都是帮凶。


我的荣耀,由我来掌控↓↓↓


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右方几种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林业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服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小贴士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法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得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以是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和成长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功转化项目,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已获前两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比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大赛分为书面评审和决赛答辩。由各学院组织团队报名和格式审查等前期工作,书面评审和决赛答辩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负责组织。组委会将推荐优秀获奖项目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


1.参赛报名(4月24日至5月14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5月14日后报名项目不予参赛


2.书面评审(5月15日至5月16日)。书面评审由教务处、校团委组织进行,由教务处、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委对报名作品进行格式审查和书面评比,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决赛答辩。


3.决赛答辩(5月21日)。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入围决赛的作品进行答辩评审,决出金、银、铜奖。


评审规则详情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


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银、铜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并根据校级科技竞赛奖励制度获得科技创新学分和相应的科技奖学金。对参加此次竞赛的学生,给予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可获得《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发[2005]34号校团发[2005]14号)中规定的相应科技创新学分推荐保送免试硕士研究生时,学校将给予加分(具体请参见当年教务处发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


竞赛答疑及组队

交流QQ群:591353263

联 系 人:潘伯阳

办公电话:62334563

办公地址:七斋学生活动中心224室,校团委学生创业中心


排版:付思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